全球契約
1、人權:
(1)企業應該尊重和維護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;
(2)絕不參與任何漠視與踐踏人權的行為;
2、勞工:
(3)企業應該維護結社自由,承認勞資集體談判的權利;
(4)徹底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;
(5)消除童工;
(6)杜絕任何在用工與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;
3、環境:
(7)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;
(8)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;
(9)鼓勵無害環境技術的發展與推廣;
4、反腐敗:
(10)企業應反對各種形式的貪污,包括敲詐、勒索和行賄受賄。